想念

  

解釋:

「想念」是指對某人或某事物的思念、思慕、思念之情。例句:

1. 我很想念去年的暑假,因為我和家人一起去了海邊玩。
2. 我想念我的好朋友,因為他們搬到了另一個城市。
3. 我想念我的寵物狗,因為他已經去世了,我很懷念和他一起玩的時光。


包含「想念」的試卷:


「看」有兩個常見的意思:第一是指心理上的渴望、憧憬或思念;第二是指想像、思考或推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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